如何要回购房款

2017年经人介绍并全款付清买了一套房,房产公司只给了一张收据,上面盖有公司财务章,并有公司法人签字,但是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发票,之前房子一直空置,今年准备住进去时,却被人阻挠,说房子不属于我们,我们找到开发商,对方法人承认我们可以住进去,但是又不给我们供水供电,现在我们想起诉房产公司,要回房款,能胜诉吗

既然房地产商破产,购房人想要回购房款肯定不可能,即使要回估计也是部分甚至于要不回购房款。
理由: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你所主张的要回购房款属于债权关系,而且一般属于普通债券,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作为普通债权,很难获得全额清偿,甚至于很多时候清偿率为0.

我的建议:你所购房子是否竣工,即属于预售还是现售,你已支付多少购房款等。举例:
1、房子已竣工,你可以想办法主张物权,即补齐剩余房款,要求房子归你所有,但须看你所购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担保。
2、如房子未竣工,就属于烂尾楼,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要求先行稳妥解决遗留问题或者提供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稳妥解决遗留问题的可行方案。具体你可以看看针对你们方案中怎么解决。
不管怎样,不建议你主张退回购房款,一旦确认你的购房款为普通债权,在破产案件中很难获得全额清偿,建议你及时了解该企业情况,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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