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供销合作社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我父亲是供销社的一名合同工,06年5月份因病去世,生前办有供销社的养老保险,曾找有关部门谈过说可以给一部分养老金,有两种给法:1,分期给付,先给3600多元,随后每年发给我的母亲说是几百块钱的生活费,算是对家属的照顾;2,一次性付清共是5000多元,几个月后他们给办下来了,说是我的母亲年龄不够50周岁,不能给办,只是给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部分的1700多元钱,我想问的问题是:
1 现在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养老保险具体是个怎么样的政策?是如何发放的?
2 供销社对享有养老保险的员工,死亡后有没有一定的抚慰金或者是埋葬费?
3 对家属的生活补助条件有没有年龄的限制?
1 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抚恤金的规定年龄是多大?

2 本人所在单位只给了个人帐户余额的部分,10个月工资的补助金和殡葬费并没有给予,问一下按规定像农村供销社这样的单位有没有后面两项的福利补助?

3 我的父亲是在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病逝的,这能不能享有10个月工资的补助金和殡葬费??

谢谢!!!!!

在职职工死亡,其个人保险帐户储存额由继承人继承;由单位支付10个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补助金和殡葬费。其供养直系亲属若达到规定年龄按规定享受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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