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对油烟排放标准

如题所述


环保局对油烟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保局制定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一条:饮食、娱乐、服务业的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要求,配置防止污染的设施,保护周边的生活环境,上述企业的建设和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条:饮食业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必须通过专门的油烟管道排放,禁止利用居民油烟管道排放。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转产的饮食、娱乐、服务业有设计污染项目的,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和审批手续。规范标准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具有6个罩烟以上的饭店就属于大规模餐饮企业油烟净化最低除去率为≥85%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违者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是否造成污染可以从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油烟气排放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来判断,可见油烟气污染的主管部门应为环保部门。
同时,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如果该饭店根本就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该首先予以取缔,这样处理比较快,具体条款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根据以上两个法律、法规可见,如果是无证经营的,两个部门都应当受理该投诉,谁不受理就属行政不作为,参考《国务院信访条例》哪个部门不受理要求书面的不予受理文书,然后行政复议或诉讼均可。如果是有证的饭店则肯定是环保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