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农村的房子上面的
土地使用权,一般来说应该是宅基地使用权(还有一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村集体分给的部分,不能及于房子前或后部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农村宅基地按批准和划定的面积计算。建房时后面留有两米距离的,应当算宅基地面积的范围。所建房屋已达到批准的面积,则房前屋后的空地就不属于宅基地面积。
1、农村所有宅基地等范围的土地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2、农村房屋所占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房屋的主人对宅基地外土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使用权!
3、农村宅基地周围的土地,只要不在宅基地使用权证范围内,都由集体支配。
4、宅基地周围空地一直由房主使用,应该拥有使用权和
用益物权,《物权法》中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指出,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5、涉及农村土地纠纷,可以由村委会或
司法所调解处理,或者向乡镇政府经营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