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多久?

如题所述

环境对于人类的生存至关重要,而且环境是属于大家的,是属于人类子子孙孙的,如果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生产活动导致环境遭受破坏的是可能会构成环境污染罪的,那么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多久?犯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重污染环境”既包括发生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环境事故,也包括虽然还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但是已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的情形。

二、污染环境罪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休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环境,为了保护环境,我国通过《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从司法实践来看,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实施本罪。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过失的心理态度,但行为人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则一般持故意的心理态度。
三、认定污染环境罪的标准是什么(一)本罪是结果犯,所以认定污染环境罪,重在认定“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4、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5、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6、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8、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9、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10、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11、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12、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3、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14、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三)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整理的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多久的相关内容。在对污染环境罪进行判决量刑时会根据其具体的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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