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中介代保管定金,卖家给买家打了收条,中介也给卖家打了代保管收条,后卖家反悔,一审判卖家按合同约定赔付买家,且保管定金由中介退回,因卖家上诉,需二审,因一审时买家已经提出要求卖家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但被一审驳回,马上就要二审了,买家还能继续在二审法庭上提出找卖家要回定金的此诉讼请求吗?毕竟卖家自愿让中介保管定金的,虽然卖家到现在一直没拿到定金,但是他给买家打了定金收条,就视同他已经收到,交给中介保管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了,买家是这样想的,请给看看买家想的对不对,二审时可不可以继续要求卖家返还定金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