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养狗不牵绳吓到男路人,动手将男路人打成重伤住院,后续怎么样了?

如题所述

看到这个问题,忍不住来答上一嘴,因为狗主人动手打人,狗都不如的新闻事件实在太多了,必须要吐槽一番才行。文章也许带有个人情绪,如果不喜欢,最好看到此为止。继续看,伤了感情,气坏了身体,就不好了。

关于女子养狗不牵绳吓到男路人,动手将男路人打成重伤住院一事的后继,因为还在处理中,最终结果还不清楚。不过,有关单位肯定会依法严肃处理的。被打的男路人,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当相关的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1.0  狗不如人,是部分狗主人的做法。这个做法最终让他们狗都不如。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看了其他答主的回答。有一个答主的案例是:情侣遛狗不栓绳,狗在路上跑来跑去,路过男子不胜其扰,便用脚去驱赶小狗,结果狗主人(情侣二人)竟然要求路过男子给他们的狗道歉。

给狗道歉!路过男子肯定不干,拒不道歉。就这样,双方出现了争执。大概是说不过路过男子,情侣二人干脆动起手来。本来是自己的过错(遛狗不栓绳),竟然蛮不讲理的要求人给狗道歉,说不赢就动手。这就是这对狗主人(情侣)的做法。

另外一个答主的案例是:男路人去取快递,结果有一只狗窜了过来,朝他不断吠 ,还做出攻击的样子。狗这么凶恶,快递是取不成的,无奈之下,男路人试图把狗赶走。但狗就是不走,还试图攻击他。

心里烦躁的男路人,忍不住骂了几句,说狗主人遛狗不栓绳,没素质。结果这骂声,直接惹恼了狗主人。两人没扯几句,就打了起来。男路人明显不敌,最后被打成重伤,需要住院治疗。狗吠人,狗主人不管,他人说几句,就出来打人。这就是这个狗主人的做法。

其它更多,更恶劣的案例,这里就先不说了。单单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就可以知道,在某些狗主人的眼里:狗高于人,人不如狗!对于他们而言,肆意遛狗是他们的自由,冒犯别人惊吓他人,是狗的权力。至于人,只有忍声吞气的份。不忍,就打到忍为止。

不可否认,确实有很多狗主人是非常有素质的,他们遛狗的时候,会看好自己的狗,也会处理好狗的便便等等。但确实有部分狗主人做得非常差。狗有忠犬和恶犬之分,狗主人大概也这样。有些时候他们蛮不讲理的样子,狗都不如。

2.0  为什么部分狗主人有“人不如狗”的视角?

这个问题,分析起来,非常复杂。他们有这样的视角,各有各的原因。不过总结起来,大概和他们的收入水平以及对狗投入的情感有关,而且他们从来只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绝对不会换位思考,考虑别人。

先说说收入水平的问题。总的来讲,养狗(宠物狗)人士的收入水平,是比较高的。普通打工人,为讨一日三餐已经疲于奔命了,根本没有时间和金钱养狗。大部分时候,部分收入高的人,都会有高人一等的想法,部分养狗人士同理。这是他们有人不如狗视角的经济基础。

再说说情感投入的问题。所谓养宠物(狗),主要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需求。这意味着人们养宠物,会有大量的情感投入。养狗(宠物)人士,必然会对自己的狗投入大量的感情。现实,我见过太多的狗主人叫自己的狗为仔仔(粤语仔仔的意思是儿子),抱着自己的狗狂亲吻,同吃同睡等等。

由于这些狗主人对狗投入了太多的情感、时间以及物质,以致他们把自家的狗视如珍宝。但凡有人对他们的狗有所冒犯,甚至还没有冒犯,他们就会歇斯底里,状若疯狗,毫不讲理。别以为我的这些言辞过分了。之前,杭州狗主人把人打骨折事件,就是典型的歇斯底里,状若疯狗,毫不讲理。

事情的大概是这样的:当时,徐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和3岁的女儿在小区散步。突然之间跑来一个小狗朝她儿子狂吠,吓到6岁的儿子哇哇叫。狗主人(两夫妇)就在一边,视如无睹。无奈之下,徐女士只好用脚驱赶小狗。

这个时候,狗主人不愿意了,跑过来骂徐女士为什么踢他的儿子(他视狗为他儿子)。徐女士气不过进行反驳。结果狗主人直接动手打人,徐女士赶紧拉起两个孩子逃离。但狗主人不放过,继续追上来殴打徐女士,甚至还把两个小孩撞倒在地。

这就是杭州某狗主人的做派,事实上他们的这些做派,狗都不如。在这里,我无意指责他人养狗(宠物)的行为。但对于部分素质低下的狗主人而言,他们真的应该好好反思。狗可以不懂事,狗可以朝人吠,但作为狗的主人,不能不懂事,不能不讲理。

希望国家在立法方面,对于狗主人野蛮养狗的行为,从严立法。也希望有关部门,对于狗主人野蛮养狗的行为,从严处罚。相信遛狗栓绳入法之后,不讲理的狗主人再也没有野蛮的空间。狗永远是狗,人永远是人。再宝贵的狗,都不如最普通的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23

刚刚散完步的周先生,从家里到小区南门的快递箱处取快递,当他走近快递箱时,一只大概六七十厘米长的土狗,突然从快递箱附近窜了出来。小周向前一步,那只狗便很凶地朝她吠个不停,一边叫还一边发出警告式的呜咽,呈现出攻击状态。

见到这只狗这么凶,周先生便不敢只身上前去取快递,往远处走了两步之后,这时,原本叫个不停的狗已经停止了吠叫。可是,周先生一走近快递箱,狗又冲向了他们,叫了起来。

周先生便喊道“去去去”,企图把狗赶走,但那只狗非但不走,还摆出了一副想要咬人的样子,在快递箱附近转悠,周先生便又对着狗骂了几句:“大概就是,‘遛狗不牵绳,素质低什么的……’”

这一骂,便引来了狗的主人——小张,一个年轻的女子。“咬到你了吗?咬到,我就把这条狗给打死。”周先生回忆小张当时喊这句话,态度十分不友善。一来一往,双方都怒气十足,双方扭打起来。

周先生今年49岁,身高只有170厘米上下,而小张却是一个20岁左右,一米八几的女子。面对身材高大的小张,周先生明显不是对手,说是打架,其实就是一直在被打。

周先生当时就捂着胸口倒下了,浑身抽搐。120和110都是后来围观的路人帮忙叫的。据悉,周先生被女子打成重伤住院。

对于此事,整个小区的大部分业主都听说了,都纷纷痛斥狗主人的打人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被殴打至重伤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第2个回答  2021-01-22

被狗吓到还要给狗道歉,这事听起来非常的匪夷所思吧,但还真偏偏在现实中发生了,来自郑州的秦先生,因为小区中有一对情侣养狗不栓绳和对方产生了矛盾,没想到双方居然起了肢体冲突,现在事态越闹越大,后续是怎样的呢?

1、因为狗没栓绳双方发生争执

回顾一下之前整个事态的发生,秦先生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一对小情侣在遛狗,他们养的白色小狗没有拴绳,秦先生便在一旁仔细地观察狗的动向,狗狗总是跑来跑去,秦先生试图用脚去驱赶它们,就因为这个事双方便起了冲突,狗主人要求秦先生向他的狗道歉,秦先生觉得匪夷所思,拒不道歉,双方开始争执。

最开始的争执只是言语上的,大概过了几分钟,你来我往的口水战让矛盾升级,狗主人开始扬手想要打人,双方开始撕扯起来,秦先生被撂倒在地,小情侣之中的男方一直在殴打他,秦先生也在还手,这时小情侣之中的女方赶忙上来连踹几脚,没过多久双方被拉开,去警察局做了相关的笔录。

2、秦先生要求对方赔偿5万

经警方判定,两方之间存在的问题是互殴行为,双方之间受到不同程度的受伤,遛狗情侣在此问题上过错更大一些,所以拘留8天罚款500,而秦先生则需要拘留三天。但秦先生却很不满意这样的结果,秦先生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他表示为此他保养了许多年,因为这件事情他的强直性脊柱炎复发,导致他花了好多钱,他想要就对遛狗的情侣为他赔偿。

目前为止,他在住院上花了2万元,他主张要求对方赔偿5万,但是遭到了拒绝,因为相关的处罚早就已经进行了实行和判定,所以秦先生要是觉得不公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这个事情最终的结果,也不是秦先生自己想要赔多少就要赔多少的,如果真的要面临赔偿,他也需要承担自己过错的那一部分。

虽然秦先生看似有理,狗主人看似无理,但我个人认为,事情也不是完全倾向于秦先生这一边的,狗虽然没有栓绳是一个很无理的行为,但是狗狗最开始并没有去惹秦先生,是他一直想要去驱赶狗,也就是说从某种程度上,是他先去招惹别人的,所以秦先生在这件事上也并非绝对无辜,最终结果还是要等法律判定。

第3个回答  2021-01-22
这个男子已经脱离了生命的危险,并且也及时的到医院进行了治疗,目前情况非常的稳定。
第4个回答  2021-02-09
城镇区养狗早有规定 狗主人应该牵绳遛狗 而且不允许饲养烈性犬 .此女主人不但不遛狗牵绳而且将路人打成重伤住院已构成违反社会治安罪 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要对被害人的全部经济责任!可以通过律师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依法予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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