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全体会议,有员工迟到领导直接开除,该怎么看?

如题所述

做为一个老总,必须根据那么一件事行凶立威吗?我觉得没必要。企业原本便是老总的,老总对全部企业的运营管理决策,包含职工的升降机何去何从,都是有肯定的决策权,可以说杀伐果断,集于一身。因此,压根没有立威的需求。

那麼,老总为何要小题大作,在大会上当众宣布辞退晚到职工呢?我剖析,这一企业工作纪律较为懈怠,汇报工作晚到,办事懒散应该是家常饭。为何这样说,留意,题上说到是“好多个职工晚到”,而不是一个职工。表明,汇报工作晚到在企业是一个普遍存在。老总早已见到眼中,一直想找个机遇好好地整治一番。结果,好多个不长眼的职工撞到枪口上。如同老总所言“我汇报工作还敢晚到”,由此可见,职工没有时间观泛滥成灾到哪种水平。

客观性地说,老总的作法有不妥当。汇报工作晚到,尽管违反规定了公司规章制度,但还不会到辞退的水平。即然企业有规章制度,就应当严苛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实行,该处罚了处罚,可是不可以让本人心态和喜恶凌驾于机构规章制度以上。假如老总想该怎么办就该怎么办,视规章制度如无一物,还需要规章制度干什么呢?

可是,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职工在这件事情也是有一定的义务。企业并不是宾馆,要来就来想走就走;工作也不是赶集日,晚一会早一会都没事儿。做为一个精英团队,务必要有铁的纪律。汇报工作晚到,看起来是一件小事,却体现了一个人的工作中素质。假如汇报工作都玩世不恭,难以想像那样的职工会出现执行能力,那样的精英团队又怎么可能有战斗能力呢!

古语云,乱世用重典。整治企业也是这般。一个企业内部多头管理的情况下,也必须严刑峻法。老总这一举动尽管不当之处,但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观察,虽不合规管理合理合法,但合理合情。说到底,全是屁股决定脑壳!自然,那么做,是要付出应有的代价的。如今的人,法制观念都较为强,并不是老总想辞退就辞退的,辞退能够,取出银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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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4
管理严格没有错,连基本的劳动纪律都不能遵守,可见其素质不符合老板的要求。特别是在公司运营初期和公司管理混乱的情况下,适合使用重典。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21-07-07
我觉得领导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正确的,虽然员工有错误在先,但是领导没有权利直接开除员工,但是领导这样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员工的这种行为也是不把领导放在眼里,没有尊重领导。
第3个回答  2021-07-07
这种做法还是挺好的,出现这样的行为能够第一时间选择开除,就会让其他员工引以为戒,不会再发生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树立老板的威信。
第4个回答  2021-07-07
领导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所以这名员工可以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或者是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