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八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第五十九条 贷款人发放异地贷款,或者接受异地存款,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的种类、对象、范围,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