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肖像权的问题?

我是学生,学校里面有个电子阅览室 我们停课了去上网 学校领导 抓逃课的 在阅览室抓住我们 给我们 拍了照 把我们的照片 发布到了学校的公布栏了 请问 这侵犯了肖像权吗

学校并没有侵犯你肖像权,它并没有营利为目的,不过它这样侵犯了你人格权利,特别是名誉权,如果对你造成了严重伤害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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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9
一般认为不成立侵犯肖像权.
如果对你的形象有改动,有毁损,即构成.
第2个回答  2007-01-19
不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