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法院的上下级的这种级别不是行政上级别,而是一种审判级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热民法院的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