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社保是计提单位部分还是个人部分

如题所述

计提社保的时候,是计提公司的部分,个人的部分一般是计入其他应收或者其他应付款,其具体的分录为,
1、计提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缴纳时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现金。
3、发放工资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
银行存款/现金 (实发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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