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如何做

如题所述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需要分为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与委托方无关时、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委托方时两种情况记录。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1)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与委托方无关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受托方的款项并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委托代销商品且协议表明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委托方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商品销售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指企业以支付手续费等经济利益为条件委托他人代销商品,然后将自身的商品交付于受托人的行为。
拓展资料:
1.委托代销商品属于资产类科目。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代销商品仍属委托单位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库存商品”账户下设“委托代销商品”专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商品发给其他单位代销时,委托单位不作商品销售,不进行货款结算,不转移商品所有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