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在报纸登房产证遗失证明

如题所述

经常有人问,房产证丢了要怎么办,要登报吗?
房产证遗失如果不及时挂失,并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登报声明,可能被拾获者非法使用,可能会有法律风险,所以专家建议失主发现房产证遗失后,一定要马上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相应的房产证遗失证明文件,尽快联系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报社进行登报声明挂失。
在报纸上刊登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该当知道该证无效,即清除了你的社会责任。
房产证挂失声明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备案、公开发行的新闻媒体上刊登房产证失效,才能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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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0

    这是公告的程序。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4)地籍图(原件二份);
    (5)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第2个回答  2016-04-26
只有登报声明,颁证机关才能凭声明再给你办新证。以前老证无论银行,民间借款上当受骗,房主及颁证机关,都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3-30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