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4-30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
●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3千万两白银;
●中国开放府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增辟通商口岸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是帝国主义变中国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步骤。
(1)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2)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清政府大借外债,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
(3)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4)允许在华投资办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了。
第2个回答 2015-04-30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主要内容就不复制粘贴了,字太多太乱你看着也费劲,我给你简单概括一下,纯手打的哦亲:
1、原本朝鲜是我们的附属国,现在要求停止这种附属关系。
这是为日本下一步占领朝鲜做准备,让清政府无理由援助朝鲜。
2、割地。
台湾割给日本,还有澎湖列岛等一些岛屿,也同时割了。
其实日本还想要东北,但清朝认为东北是满族人的老家,不肯割让,最后没割,但要多赔偿3千万两白银。
3、赔款。
原来日本想要3亿白银,有个日本粪青觉得太少,是日本的屈辱,开枪打李鸿章。没打死,但日本理亏,李鸿章占理,让日本少要了1亿,变成2亿。
再加上赎回东北的3千万,总共是2亿3千万。
4、开设通商口岸。
5、其它。
比如交换战俘什么的,等等。
影响:
马关条约的影响太大了!!!!
以前鸦片战争时签的南京条约,虽然有赔偿,但比起这次2亿白银,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么说吧,全国人不吃不喝,需要几十年才能换清这笔钱,你想想这是什么概念!
中国自从鸦片战争之后睁眼看世界,努力三十多年搞洋务运动,所有成果在这一瞬间全部崩溃,之后几十年再无崛起的希望!
而日本得了这笔钱,一夜爆富,迅速发展军备,一举成为仅次于美国英国的世界第三海军,之后又战胜了俄国,一步迈进了帝国主义列强的地位!
还有割台湾,影响也很大。
你现在去台湾问一些年龄大的老人,他们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呢。
台湾到现在还有很多习惯用语都是从日语演化的。
所以台湾人天生就有亲日的倾向。
纯手打好累,给个辛苦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