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护照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办理条件
办理对象:
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可以申请L签证(包括签证延期、加签、变更)。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交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两张;
2、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有关部门认证):
(1)旅游者
①申请个人旅游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②申请团体旅游签证,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不可抗力原因的,可申请与实际情况相应有效期限的零次团体签证,只能申请一次,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③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分离人员可申请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④丢失团体签证申请补发,可申请与原签证停留期限相同的零次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和本次入境的团体签证复印件。
(2)探亲者:
①申请人为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的,须提供材料如下:
A、亲属关系证明
属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B、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
a、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b、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华侨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已在居住地居住六个月的证明);
c、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已在居住地居住六个月的证明);
d、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台湾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已在居住地居住六个月的证明);
e、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第三条
颁发护照、签证的机关,在国内是外交部和外交部、公安部授权的机关;在国外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机关。
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因私事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由公安部授权的机关办理。
在国外旅行、居留的中国公民的护照、签证,由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
外国人申请中国签证,在国外由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在国内,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的外交宫、领事官、公务人员申请签证,由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外事机关受理;其它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外国人申请签证,由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外事机关或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持普通护照的或其它因私事来华人员申请签证,由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
②申请人为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的,须提供材料如下:
A、亲属关系证明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
B、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
③申请人为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的,须提交材料如下:
被投靠中国公民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④申请人为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的,须提交材料如下:
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⑤申请人为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的,须提供材料如下:
A、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B、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C、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材料如下
①来华看病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②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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