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该由哪个部门出面谈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也就是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如果没有人力资源部的可以由行政部来出面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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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2
正常由人事部门出面谈,原因:
由于正常辞退员工是由员工的直接或更上层的领导决定的,所以员工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正常会比较僵,由他们出面与员工谈辞退事宜容易激化劳资双方的矛盾,不利于事情的顺利解决。
人事部门出面解决辞退事宜,可以由人事部门先听取员工主管的意见,然后结合员工本人的辩护意见,大致疏理出事情的大概缘由及初步形成判断,如果员工领导恶意炒员工可以向人事主管领反映相关情况,以利于企业用人制度的公平。
所以辞退员工是一个多方面意见综合的过程,通过各方面的沟通协调,能够把企业的用人制度管理推向一个更新的高度。
第2个回答  2015-12-21
1、员工的人事关系的处理一般都在人事部,或者人力资源部。
2、没有人力资源部或者人事部的,那么就会和行政部、管理部等在一起。应有人事负责人或者指派人事专员出面面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2-21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