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如题所述

发展全域旅游从理念提出到付诸实践,已历时4年。在实践中各地探索出不少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经验做法,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坚持”:

晟景文旅:若尔盖花湖生态景区

1、坚持城乡联动。

这是发展全域旅游的必然要求。特别是经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人们对生命、生活、生态都有了新的理解,“到乡村去”已成为更多人出游的新选择。

2、坚持高位推进。

发展全域旅游是对旅游业实施的系统性、全方位的改革,需要突破的难点多,需要攻克的难关多,需要解决的难题多,离不开高位推进。

4、坚持机制创新。

这是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保障,也是破解旅游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所在。在全域旅游创建中需勇于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

4、坚持共建共享。

发展全域旅游,根本目的是通过共建共享让旅游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其是随着旅游进入大众化时代,“像当地人一样生活”已成为游客对旅游体验的一种向往。在全域旅游创建中,各地坚持主客共享,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在服务当地居民的同时面向游客开放;依托游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公共设施,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服务,让更多的游客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分享独特的地域文化。

5、坚持文旅融合。

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让旅游更有“诗意”;用旅游的载体传播文化,让文化走向“远方”,这是贯穿全域旅游发展的主线。各地注重挖掘和利用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发展旅游,注重增加各类旅游创建的文化底色和特色,努力打造“处处有景、处处有文化”的全域旅游。

晟景文旅,致力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文旅融合咨询、策划、规划、文创等文旅融合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咨询、策划、规划与文创已促进多个国家AAA级、AAAA级旅游景区成功创建及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文化园区、社区空间等项目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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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6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修复

摘要
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不仅是对地球有限资源的保护,同时其所包含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也是无法再生的,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我国大多数景区处在低保护、高开发的层次,过度开发和错位开发对景区保护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因此保护名胜区资源将成为重中之重。
关键词:风景资源保护、旅游开发

引言

我国历史文化悠久、源远流长、文化遗产丰富,良好地文化底蕴拉动旅游业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风景区资源的极大破坏,我国休闲旅游消费的兴起,不但促进了旅游事业的发展,而且为风景区这一文化自然遗产的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财源、减轻了保护工作的财政压力。但是,另一方面,也使保护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带来了新的压力,若处理不当,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如何处理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的相互关系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是相辅相成,但又相互矛盾的辨证关系。风景名胜区管理必须把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有效保护风景名胜,但不禁止对风景区的开发利用活动,而是要尽量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只有严格保护风景才能使风景名胜资源不会被开采枯竭,才能够循环利用,得以长期发展。

正文
风景名胜区的合理开发利用,可以增强风景名胜区同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提高地区知名度,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当地居民的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减轻社会经济发展对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的压力,并能够为有效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提供资金保证和技术支持,促进风景名胜区的良性循环。
我国休闲旅游消费的兴起,不但促进了旅游事业的发展,而且为风景区这一文化自然遗产的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财源、减轻了保护工作的财政压力。但是,另一方面,也使保护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带来了新的压力,若处理不当,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这些新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保护强调尽最大的可能保留原有的遗产特征及其风貌,而当前的旅游强调开发更便利的交通、食宿及其他娱乐休闲设施。尽管我们可以举出大量两者共同发展的实例,如泰山风景区大面积的绿化、残址的修复、新登山盘道的开发等,但是两者本质上不具有天然的一致性,即使是偶尔一次处理不当,也会把遗产变成遗憾。
  二)、著名风景区的拥挤问题:
  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中国风景区游客拥挤的程度远远超过美国和欧洲。明显的原因是:(1)、众多的人口。(2)、相对方便的公共交通。(3)、人们收入水平与娱乐时间的迅速增加(虽然与西方相比还是很低的)。(4)对欣赏风景的渴望。
  三)、标准问题:
  随着中国旅游事业的发展,非常著名的风景区,如黄山、鼎湖山将不可避免地要求较高标准的服务设施。对于这些风景区是否可能为大量游客提供高标准的服务设施,我是不乐观的。即使是现在,在黄山风景区内建立和准备建设的旅馆已毁坏了风景区自然风光,抵达风景区的交通和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只能通过风景区和当地的区域规划相结合才可能解决,但这种协作还没有在公园外部的区域规划上体现出来。
  四)、风景区经营的经济问题:
  中国有许多盈利风景区的经济管理系统,然而在西方国家公园和风景区是国家所有,国家投资、国家管理,在风景区和公园中的商店、饭馆、小吃和旅游等服务设施一般是禁止的。建造其它一些服务设施也是非常谨慎的,有时提供了一些必要的服务设施,在中国许多公园和风景区的收入来自公园内的小吃、餐馆、茶室等服务设施。这种生产方式,按西方的观点来说,是一种相互冲击的收益:一方面期望保护公园的资源,而另一方面,为了多收而增加发展公园各种资源的私有性(集体所有)。我对中国的一些风景区,在风景资源管理以及旅游管理感到特别的兴趣。二、怎样处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
  即要严格保护,又要积极开发,在积极开发的口号下,许多景区忘记了严格保护,将宾馆饭店建到景点旁边,更有甚者建到景点之内,山峰之上,骊山风景名胜区的华清池景点内建设了宾馆,黄山顶峰玉屏楼建了旅馆,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划建设的内容不断增加,自然环境和原有景观的面貌怎能保护得住呢?关键是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开发之间的关系,有人说保护是为了开发,我不完全同意这种看法,我认为保护与开发之间有三种关系。
  一是保护为了长期保存,并不需要开发,例如黄山的猴子观海、飞来石等奇石类的景物,远而望之就可以了,不必近达:再如一个只供观赏不准攀登的山峰,像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中许多山峰不应当让人攀登,我们观赏它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需要在近旁作文章,否则其可贵的特征就会丧失。保护好长期的,完整的保存下来,就可了长久的供人们观赏。
  二是保护为了部分开发,不是要把保护的内容全面开发出来,例如古遗址,古墓葬,不需要把它全挖掘出来,而是经过研究挖掘它的一部分供人们游览观赏,开展科学考察,文化交流等活动。对风景名胜资源同样应持这种态度,该开发一部分的就不能搞全面的开发。
  三是保护就是为了开发,例如八达岭的长城,保护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发出来供人们浏览时能攀登上去,象长城这类人工用砖石建造的古代工程或者建筑都是需要登临观赏的。保护好,以提供游览。
  因此,要对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做具体的分析,根据景观的实际情况,科学的规划、慎重的开发,以便风景名胜区的珍贵景观永久的保护下去。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在世界范围内自成体系,它的特点比较明显,即有自然景观,又有人文景观,环境又很优美,具有观赏、文化和科学三方面的价值,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就可使我国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得到保护和发扬,这是我们搞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者的职责。

总结
风景名胜区内大都存在旅游设施较为混乱的建设,存在着破坏自然景观、自然生态、设施配置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缺乏地域特色、形式风格杂乱等问题。无法体现出风景名胜区所应具有的品质。为了改善这种现状不仅要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也应借鉴国外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管理, 并试行特许经营等先进制度, 取得经验后向其他风景区推行。也要从人民素质上提高,紧抓培养更多的景观规划的专业人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