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首次劳动能力鉴定是十级,公司不服。要求做二次鉴定,本人担心二次鉴定结果评不上级?? 再就是会不

工伤首次劳动能力鉴定是十级,公司不服。要求做二次鉴定,本人担心二次鉴定结果评不上级??
再就是会不会评到九级呢???
再就是第二次鉴定公司会不会做手脚呢?

工伤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非不可抗力因素,没有在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的,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只能接受现鉴定结论。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劳动者需要及时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最终拿到生效判决后,没有时间限制。此外,重新鉴定有时间限制。不服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应当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司法鉴定是属于人损受伤后的伤残鉴定,并不能作为和单位纠纷中的证据,如果员工是属于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能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0-15
放心吧,既然第一次鉴定为10级,那第二次也不会无缘无故推翻。如果真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被推翻了,你还有救济途径的。追问

什么救济途经??

追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追问

首次鉴定是十级 二次鉴定如果评不上级 会有你所说的什么救济途经?? 感谢耐心解答!

追答

以第二次的鉴定结论为准。我刚才咱所里讨论了一哈。因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上下级关系,省市的鉴定为最总结论。

追问

我进厂上了七天班,现在不知道我没个月的工资是多少。还有就是十级赔偿那七个月每个月好多钱来支付。

我进厂上了七天班,现在不知道我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还有就是十级赔偿那七个月每个月好按钱来支付。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15
只要你的伤不是假的,怕什么,做不了手脚的,你们公司和你一样怀疑做手脚了
第3个回答  2023-04-17
你好,你的二次鉴定结果改变了吗?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06
  公司有权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与前次鉴定采用的是同一鉴定标准,只要不出现人为错误,两次鉴定的结论一般会基本一致。
  申请再次鉴定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权利,工伤职工只能接受,应当以平常心待之。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