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可减刑,请问哪些是14周岁以下不能干的事,或者是不能对14周岁以下干的事,哪些是16周岁以下不能干得事,哪些是18周岁以下不能干得事,或者是不能对16、18周岁干得事,问的有点乱,不过你应该明白我要说的,谢谢。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16周岁以下是不可以被雇佣的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根据国家制定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例如大强度的挖掘、搬运等。
已满十八周岁的人可以从事任何合法的劳动
另外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在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岁不构成其他罪名,但如果符合这8种罪之一的构成要件的以该罪定罪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满十四周岁的“什么都可以干”或者说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的除了这8种犯罪什么都可以干,只是这些行为的责任不以刑罚的方式承担,依然是会受到处罚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