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好,请问一下我婚前买的房子,老婆有出自3分之一资金,婚后一起还房贷,婚后然后房子卖掉以后,用卖房所得资金装修她妈妈名下房产供以后居住,请问这样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啊,所卖的是自己唯一的房产,请懂得朋友帮忙解答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明确由单方继承或赠与单方的除外)等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和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属于个人所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就是感觉自己唯一的房子卖掉了,装修别的房子自己名下啥也没,心里不舒服
你这相当于没回答啊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