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新中国的独立,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
外御侵略、内治创伤的恢复时期(1949-1953)。这个时期,我国的国防建设以维护新中国的独立,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为主要目标。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依据国防的需要,建立合成军队。
在新中国初创时期,国家领导为保卫国家和建设国防,倾注了大量心血。运用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从新中国当时面临的国际国内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地论证了国际和国内形势,及时地做出了各项决策,领导了新中国的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建设成就:
1、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
我国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而日渐完善。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在毛泽东关于建设现代化革命武装力量的战略思想和邓小平关于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向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迈进,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3、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和优良作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加强了全民国防教育,特别是恢复并加强了对大学、中学在校学生的军训工作,使国防教育逐步纳入到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4、国防法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防法规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法律依据,是调整国防领域中各种关系,坚持依法治军,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做好战争准备,赢得战争胜利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