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如何寄出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就是有家客户一直拖欠不打款,之后我们也是上门找过还是没有付款,就打算发出催款函走法律途径,听说邮寄是要邮局敲章能证明我这封邮件确实给客户寄出去并收件了,但是邮局说只能提供回执,请问我要如何寄出才能证明的确催过款,发送过这封催款函?谢谢

催款函邮寄的单子上写明催款单,有快递单,有回执,就可以证明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欠款催收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的通知书。企业在应收款回收时常用的文书,既有商务性质又有法律内涵。欠款催收函种类很多,形式各异,有强硬的、有征询的、有答复、也有警告的。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欠款催收函,都能产生以下的法律效力:1、欠款催收函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根据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要是在还款期限届满两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公司催款的,法院就不再保护。也就是说,即使这时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的,一旦对方提取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就会驳回起诉或判决对方胜诉。但按规定,欠款催收函作为催款通知,是具有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的,这样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让债权人可以灵活决定起诉时间。2、欠款催收函能表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相应告知、给予合理期限的义务。  按规定,在债务人逾期没有还款的,债权人一般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并给予合理期限后,债务人仍没有还款的,才可以起诉债务要求还款。3、欠款催收函是一种快速、实惠的欠款催收方式。因此,如果公司在催收欠款还不想走诉讼程序,可以先找专业的公司法律师写一份催收函,欠款方可能会基于此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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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7
邮寄的单子上写明催款单,有快递单,有回执,就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