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调动岗位可以不跟本人商量吗?

今年入职的事业单位,干了半年干的好好的,工作态度认真,因为缺人要给我调到更偏僻的地方,我也没什么异议,毕竟我刚来,我愿意去。
但是自始至终单位没有领导来给我做思想工作,找我沟通询问我的意见,今天直接下来了个调令。让我一点准备没有,而且调令还把我名字打错了都盖章了,让我觉得没有得到最基本的重视与尊重。
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吗,可以向上级人事处投诉吗

很高兴为您解答,事业单位调动不需要征得本人同意。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内部调整岗位的时候,不需要征得本人的同意。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作为一个单位,作为一级组织,调整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不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组织安排就可以。如果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可以给予相关的处理。工作岗位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需由组织根据程序讨论决定。属于聘用制的,则需要取得本人同意。前者可以向组织部门申请复议,后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事业编制可以单位之间调动,但必须以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为前提,并且不在不得调动的序列内。如果单位未经本人同意强行调离岗位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要。如果调动后的岗位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同一类,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待遇无明显变化的话,单位的做法合法,属于内部正常的人事调动。如果调动后的岗位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不同工种,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待遇对你有明显不利的话,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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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3
 如果单位未经本人同意强行调离岗位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事业单位是不能随意调整工作岗位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需由组织根据程序讨论决定。属于聘用制的,则需要取得本人同意。前者可以向组织部门申请复议,后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2个回答  2022-09-27
这个需要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而定。

如果调动后的岗位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同一类,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待遇无明显变化的话,单位的做法合法,属于内部正常的人事调动。

如果调动后的岗位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不同工种,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待遇对你有明显不利的话,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3个回答  2022-08-27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中的调动理由可以填写: 工作需要 职位升迁 降级使用 人员调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编制在事业单位的,无论是财政全额、差额拨款,还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部门都有编制控制,只要在编,可以做事业单位做可岗位。
第4个回答  2022-08-27
可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中填写调动原因:该职位需要晋升或降级。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部署在公共机构中。无论是全额财政拨款、余额拨款还是自立事业单位,设立部门都拥有设立控制权。只要部署了工作人员,公共机构就可以胜任这一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