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希望能够避免风险,并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我们国家,独立董事制度已然成为一种适应社会发展的模式,而且也能够成为更多公司的首要选择。因为公司不仅能够通过聘请独立董事而获得更好的发展,而且也能够提高决策能力。
但是独立董事也会有一定的风险,而且他们可能会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更多的困难,尤其是在这一次的康美案中,独立董事因签署相关的文件而需承担连带责任。一周来已有24名上市公司独董辞职,他们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他们之所以会接连辞职,就是因为他们的确特别害怕,而且他们也担忧自己的未来。虽然他们并无实际的决策权,而且也无法进行表决。但是他们在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他们也需要监督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这的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他们才会辞职。
二、为了避免未知的风险。
他们会直接辞职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需要尽力避免公司破产和违法犯罪所带来的危险。他们作为独立董事,不仅需要加大监管的力度,而且也需要为公司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他们都行为与公司的成败密切相关。但这会导致他们面临更大的风险,因此他们需要辞职以避免风险。
三、为了减轻压力。
有的独立董事之所以会辞职,就是因为他们特别心虚,而且也害怕自己会受到国家相关机关的处罚。因此他们希望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避免责任的承担,从而能够减轻顾虑。公司的经营不当可能就会带给他们更大的压力,因此他们必须辞职。
以上就是我分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