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通保险是一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的保险。没有强制交通保险是很麻烦的。没有办法对车辆进行年度审查。最重要的一点是,一旦发生事故,商业保险在理赔时将扣除交通强制保险应赔偿的部分。对车主或经理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经营人为机动车补发交通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返还被扣留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经营人未按照规定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按照规定办理保险,并按照规定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处以应交保险费两倍的罚款。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按照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处以应当缴纳的保险费两倍的罚款。
一旦业主在保修期内发生第三方重大伤亡事故,且无强制交通保险,业主将自行支付巨额赔偿。许多人因此而赔钱,如果交强险到期,建议不要驾车上路,并尽快向保险公司续保。没有交强险的机动车年检等一系列测试都无法通过。只要没有保险和过期的交通强制保险,就是交通违章,交警应该依法处罚车主。车主应注意强制交通保险的有效期,及时投保,避免因强制交通保险期满而造成事故赔偿和交通违章处罚的损失。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扣留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