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换届选举30日前应报送备案材料: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办法;候选人/候选单位名单;通过前三项的理事会
会议纪要(附签到表复印件);应参会会员名单;换届选举大会议程;其他需报送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社团公章。)
(2)换届选举结束后30日内应报送备案材料:换届选举大会会议纪要(附签到表复印件);新一届理事会成员、
监事会(监事)成员名册;参会会员名单;选举检票结果统计单复印件;《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原件,社会团体负责人指换届后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无论之前是否在社会团体中担任职务,都需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进行备案;其他需报送的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社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