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的骚扰是可以投诉的,但催收也是合法的!
中国自古就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是欠了谁的钱,都是需要还的,这个是自古不变的道理。当然更加不要说银行了,无论是银行的信用卡卡债还是贷款债务,借了就要还。因为和银行债务关系还要受到法律的监管,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需要承担
法律责任。所以,对于银行的催收,债务人也要正常看待。
银行催收是属于合规行为,但是如果超过了规定的行为,我们也不能任其肆意妄为。
无论哪家银行,国有的,商业的,民营的,只要债务人违约拖欠债务。都是需要催收的。只是有的银行催收行为比较柔和,有的银行催收比较激烈。但是对于银行自己做采取的催收行为基本都不会过激。比如,现在国家明确规定了催收电话在能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下,只能打给本人,禁止对债务人家人朋友进行骚扰,而且每天拨打次数不能超过两次,上门催收原则上是禁止的。催收文书应当以邮寄的方式寄送,如果必须要上门,上门人员不能超过2人,同时未经债务人同意,上门人员不得进入债务人住所,更不能有限制债务人自由,给债务人以及家人带来骚扰和人身伤害等可以定性为“软硬暴力行为”的催收方式。
“过激”的催收行为基本来自于第三方公司,投诉基本可以消除这个情况,催收基本来自于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因为银行在催收上收到的限制过多,对于很多其实具备偿还能力却又恶意拖欠的债务人,银行的催收行为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而且因为各种成本原因,银行是不可能单独完成催收任务的。
所以,对于债务拖欠时间过长情况比较严重的拖欠行为,银行一般都会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当然现在很多第三方催收公司在国家出台监管政策以后,也有所收敛。很多老的公司比较专业的公司也根本会用电话轰炸这些低级老套路来进行催收。但是很多新催收公司新催收人员由于没有经验为了冲业绩,不得不采取这些“触底”的催收行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是有理由对这些行为进行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