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材料

如题所述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下同)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客观成绩通知单,或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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