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向领导提出辞职,领导没同意,第二天不去上班,公司有权利扣工资吗?

在医药公司工作三个月,一个月试用期,第二月直接正式员工,但公司没有和我签任何协议和合同,2015年10月19日开始至今工作刚满三个月,但至今工资只发10月份的,11和12月至今未发,公司这种拖欠工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因个人请假公司不批准,也难请假,今天于下班时候向部门领导请假没批准,也没说什么就下班回家了,到家后又与领导通电话说辞职,明天就不去上班了,要是第二天我不去上班,个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者不去上班,也没有向用人单位请假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当天的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虽然用人单位无权扣除旷工日之外的工资,但是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该劳动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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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9
不发工资,医药公司违约,甚至违法!
提出辞职后就不上班,也不合法……因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你的情况,建议做法律咨询!一方面讨薪,一方面辞职……依法为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