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院不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财产法院不给执行处理方法: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现在执行很难,执行员的压力也很大,尽量沟通吧;
2、你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2、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法院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综上所述,法院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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