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自身信贷业务的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劳务。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为不确定期限劳务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劳务事项完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熟识银行信贷流程及相关手续,双方所确定本劳务合同内容主要为甲方申请贷款相关工作。
2、方根据自身需要,委托乙方具体办理在 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抵押、担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贷款的相关事宜。
3、工作时间根据商业银行相关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该笔申贷工作中,甲方应当按照银行贷款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提供相应申贷资料,如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贷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在申贷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性支出经乙方提出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本次劳动工作为专项业务,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贷工作后,以实际放贷金额的5%作为乙方的劳务报酬即时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待该笔贷款完成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在申贷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补充协议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