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数是指用以计量事物的件数或表示事物次序的数。
一、自然数的性质
自然数有有序性,无限性。分为偶数和奇数,合数和质数等。自然数集有加法和乘法运算,两个自然数相加或相乘的结果仍为自然数,也可以作减法或除法,但相减和相除的结果未必都是自然数,所以减法和除法运算在自然数集中并不是总能成立的。
自然数是人们认识的所有数中最基本的一类,为了使数的系统有严密的逻辑基础,19世纪的数学家建立了自然数的两种等价的理论:自然数的序数理论和基数理论,使自然数的概念、运算和有关性质得到严格的论述。
二、0的争议
对于“0”,它是否包括在自然数之内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自然数为正整数,即从1开始算起;而也有人认为自然数为非负整数,即从0开始算起。到21世纪关于这个问题也尚无一致意见。在国外,有些国家的教科书是把0也算作自然数的。
自然数的分类:
一、按是否是偶数分
自然数可分为奇数和偶数。
1、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奇数。
2、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叫偶数。也就是说,除了奇数,就是偶数
注:0是偶数。(2002年国际数学协会规定,零为偶数。中国2004年也规定零为偶数。偶数可以被2整除,0照样可以,只不过得数依然是0而已)。
二、按因数个数分
自然数可分为质数、合数、1和0。
1、质 数:只有1和它本身这两个因数的自然数叫做质数。也称作素数。
2、合 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的因数的自然数叫做合数。
3、1只有1个因数。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当然0不能计算因数,和1一样,也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备注:这里是因数不是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