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满一年合同到期后(期间合同记得是签了两份,但人事部门没有给另外一份给我),公司派我到另外的办公地点,让我担任双重的活并减少我的基本工资,所以我要申请满一年的年假再做打算是否要去另外的地方继续办公。但是领导说现在不能休年假,要过两个月才可以休。所以我觉得对我是很吃亏的,表面是公司规定,其实就是花更少的钱让我干双倍的活,所以我写了辞职信并在里面要求补发我一个月年假的薪资,领导也签名了答应补发。但是事情过去2个月了,不补发薪资且拉黑我,并让人事部门的人用劳动法压我。我该怎么办?
1.答应补发的离职单原件在我这里,我有保存工资条;
2.离职工作的交接正常;我是跟新领导谈待遇和工作内容时,因为待遇降低且工作内容加大,所以谈不妥,才向原单位领导申请辞职并补发我的年假薪资,而原单位领导也签字了。
3.没有默认接受调岗,我只是说要先过去和新单位领导谈谈待遇和工作内容再作决定。
谢谢你的回复!
答应补发的离职单原件在我这里,我有保存工资条;
离职工作的交接正常;在离职之前,关于调岗之后的待遇和带薪年假的事情,原单位领导让我跟调岗后的新领导谈。所以我是跟新领导谈完后觉得待遇降低且工作任务加多,所以我要求先补发了带薪的年假之后,我再作考虑是否接受调岗行为。然而,新领导说不行,需要在他这里再工作两个月才能补发我带薪年假的薪资,所以我才写辞职报告给原单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