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取得借款,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100万 贷:
短期借款 100万
自8月份起,每月计提利息,借:
财务费用-利息 0.5万 (100*0.06/12) 贷:应付利息 0.5万
9月份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利息 0.5万 (100*0.06/12) 贷:应付利息 0.5万
第三季度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 1万 贷:银行存款 1万 10-12月,
每月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利息 0.5万 (100*0.06/12) 贷:应付利息 0.5万
第四季度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 1.5万 贷:银行存款 1.5万 1-3月份,
每月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利息 0.5万 (100*0.06/12) 贷:应付利息 0.5万
第一季度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 1.5万 贷:银行存款 1.5万
4月份,支付本金及利息,借:短期借款 100万 财务费用 0.5万 贷: 银行存款 100.5万
拓展资料
向银行借入两年期的借款,属于资产和负债这两个会计要素。
具体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扩展阅读: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是
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是用于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基本单位。 会计要素是指会计对象是由哪些部分所构成的,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所作的基本分类,也是指对会计对象按经济性质所作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是构成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主要因素,也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要素。
会计要素界定为六个,即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为了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借款,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
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 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
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
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
流动负债项下。
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
期末结转至“
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