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钱包,是骗局!!——它思维逻辑,还有运营模式是站不住脚的。“钱包”这个词语,是对其APP中所提出概念的总体形容,在其APP内,看上去是有复杂的算法,可惜这一算法并未明示,无论是何种算法,都需要法律框架下被认同,但要想成为货币(代币),必须得到央行认可,或者有发行代币单位公司的信用保证才行。否则,挑战央行RM币所维护的社会稳定的金融职能,是不可能被接受的。APP里面,讲课里面,除了一系列的概念在那里翻来覆去的自我论证,兜兜转转的自圆其说、循环论证外,并没有看到有什么能说明其理论根源或法律框架下的合理支撑点。见不到央行认可,见不到发行代币单位公司的信用保证,所以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怀疑。下面具体解读:
————高金波的整个云钱包提货权设想实际上就是将所有电商平台的各种代币整合成一个通用提货权,即通用代币。这种代币能够在各个电商平台通用,由一个特殊公司(提货权银行)主管这种代币流转。
不过,高金波始终未有说明这个特殊公司究竟以怎样的方式盈利?他的这种设想明显缺乏例子的支持,只见他在表述时来来回回的假设中反复编排,以至于疏漏怎样的重要环节恐怕连他自己本人也不清楚。而这往往是体制分工设计者之大忌。因为在体制上面的一个小小疏忽可能会导致祸国殃民的效果。就像飞机的一个小小故障会导致飞机飞行时失去控制而机毁人亡一样严重。因此,体制的东西不仅是一个科学的问题,更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半点马虎不得。
什么是提货权?高金波举例解释是:
“家乐福购物卡内的储值不是人民币,而是家乐福的提货权;”
“中石油加油卡内的储值不是人民币,而是中石油的提货权;”
“农夫山泉的提货凭证不是人民币,而是农夫山泉的提货权;”
“腾讯的Q币不是人民币,而是腾讯的提货权。”
“提货权的本质是一种供货能力,中国是世界工厂。在各个领域都有着超级充沛的供货能力和提货权投资能力。”
评:
高金波以上的举例解释是有问题的,为什么?比如家乐福购物卡内的储值是购物卡用户用人民币充值之后产生的储值,中石油加油卡、腾讯Q币无不如此。你说它不是人民币,但都是用户预付人民币换来的储值。而这些公司尽管采用代币方式获得人民币预付款,但这些公司无不以获取人民币收入为目的,而不是获取代币为目的。代币在消费者用户手中,那就是当作人民币使用,公司出售商品收回代币,那么换回的就是一无用处的符号了,这种代币交换的本质是责任公司在兑现自己的承诺。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代币只是责任公司开具的一种特殊证明,购物卡用户是用真金白银换来的代币,责任公司必须履行承诺,对自己开具的代币证明负责。购物卡用户在责任公司店铺使用代币消费之后,代币就成为了责任公司的收入,这种收入就是无用的符号了。因此,代币只有一次性使用有效的功能。
很明显,高金波对这些公司的代币制度的因果关系缺乏最基本的研究与了解,将代币直接理解为人民币性质,这是不对的。如果连代币最基础的因果关系都没有搞懂而推动理论前行,哪怕是理论走得再远,那也是100%的忽悠。
高金波还说:“以提货权投资,以货支付,实体企业主导”。
“以提货权投资是一个金融的奇点。因为中国制造有无限多的、希望出售的专用提货权。假设中国制造按照上年收入向一个新零售平台投资专用提货权,仅中国500强企业就可以投资64万亿专用提货权。投资使提货权的所有权发生变化,属于该零售平台的64万亿提货权将由专用变为通用。64万亿通用提货权一分为二:90%直接分配给投资企业;10%用于投资荷兰式立体农业、智能交通、机器人、人工智能、智能医疗、预制别墅等领域,这会使传统企业与创新企业达成共赢。传统企业能够通过把货投资给创新项目,从而分享未来的成长空间;创新项目能够获得充裕的资金,专心技术、研发与生产,而不是痴迷于营销和市场营销。当然,除了500强企业,其他具有信誉的企业也可以以提货权进行投资,获得通用提货权和股权。所有企业选择的理由:通用提货权的支付能力与人民币无差别,完成提货权投资,等于已经完成预售。用没有成本的预付款投资会迅速扩大自己企业的权益。”
评:
按照高金波的这种解释,基本可以断定,高金波对于代币制度只能算是一个绝对的门外汉,一个典型的短路想法,亏他敢想!
比如高金波说,“仅中国500强企业就可以投资64万亿专用提货权”。高金波所说的这种专用提货权就是指500强企业各自的代币,64万亿代币可以用于投资吗?500强企业拿出64万亿代币意味着什么?意味着500强企业无偿的捐出了价值64万亿的物质。这是在要500强企业的命啊!
当然,如果特殊公司能够拿出64万亿人民币买下500强企业的64万亿代币,那么500强企业有义务对自己发行的代币负责,必须承诺要在未来多少年满足特殊公司需求的价值64万亿的物质。而特殊公司不过是500强企业使用购物卡的消费者而已。这就是代币制度的因果关系。
至于特殊公司幻想用通用代币(通用提货权)统治500强企业,那是高金波先生不切实际的幻想。通用代币是不能被允许的,因为人民币才是通用货币。
如果特殊公司本身拥有64万亿的人民币,干什么不行?非得要购买500强企业的代币?
要500强企业平白无故的拿出64万亿代币,真以为500强企业可以乱印代币?不知道500企业拿出64万亿代币意味着500强企业奉献价值64万亿物质?没有物质兑现,谁来对64万亿代币的有效使用负责?
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出了如此大的纰漏,那么高金波先生的所有关于云钱包提货权的理论设想就全部坍塌了。就此打住吧,别在提货权问题上浪费自己时间,也浪费他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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