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就没有单独的税号,只有一个营业执照上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这“三证合一”;一码即是二维码。
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
(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除外)。
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税务,质检全部通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共一位字符)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共一位字符)第3位~第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共六位阿拉伯数字)第9位~第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共九位字符)第18位:校验码(共一位字符)。
代码及说明:
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机构编制:1民政:5工商:9其他:Y。
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机构编制机关:11打头机构编制事业单位:12打头机构编制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13打头机构编制其他:19打头民政社会团体:51打头民政民办非企业单位:52打头民政基金会:53打头民政其他:59打头工商企业:91打头工商个体工商户:92打头工商农民专业合作社:93打头其他:Y1打头。
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只能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GB/T 2260编码。
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大写字母表示。按照GB 11714编码。
在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之前,以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组织机构代码由九位字符组成。格式为XXXXXXXX-Y。前面八位被称为“本体代码”;最后一位被称为“校验码”。校验码和本体代码由一个连字号(-)连接起来。以便让人很容易的看出校验码。但是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的九位字符全部被纳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位至第17位,其原有组织机构代码上的连字号不带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