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收到公司现金不交公司

公司委托营销人员收款,收到现金后不交还公司。算不算犯罪

首先,营销人员收款后不上交公司肯定是不对的。
1、如果营销人员将款项用于抵减生产经营中的费用支出,此行为算是“坐支”。就是直接用收入抵减支出。现在大多数公司提倡的是“收支两条线”,收入存行,支出再报账支付。
2、如果营销人员将款项用于非公司用途,就是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是触犯刑法的。
3、如果营销人员将款项隐瞒、侵吞,数额巨大的,可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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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9
算职务侵占,你要有对方付款,你方业务员收款的依据。当然,还有一定的额度。
第2个回答  2010-02-10
当然算挪用公款罪
第3个回答  2010-02-09
算犯罪!
第4个回答  2010-02-09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