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7
不可以:根据我国《姓名登记条例(初稿)》第8条的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才能申报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初稿)》的规定:
第八条 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
第九条 公民姓名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申报出生登记时决定。
第十四条 除依照第六条或者第十一条的规定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或者民族良俗对姓名的字数有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