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一般几年报废?

如题所述

非营运车辆与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同,具体如下:非营运车辆报废规定:5座家用车和7座SUV,非营运小型和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年限。正常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除上述车辆外,小型和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常见营运车辆报废规定:小型和微型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车为10年,大型出租车为12年。客车使用年限为13年,其他小型和微型营运客车为10年,大中型营运客车为15年;小型货车使用年限为8年,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使用年限为10年。机动车报废流程如下:申请续报报废的车主,应当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报停报废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受理登记岗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龄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检测岗确认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出具《汽车报废通知书》。车主持“通知”选择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至解体。回收企业查看通知后会对车辆进行拆解拍照。发动机应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应破裂,车架(底盘)应切断。由车辆主持变更单、XX省更新车辆技术鉴定单、报废车辆回收证明、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检测岗审核签字,回收号牌,按规定报批,办理报废登记。特别说明: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机动车因损坏不能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的,按原营运车辆报废时间的规定报废。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转移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