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办的身份证太丑了可以重办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一、为了适应居民的新需求,公安在部分户政窗口推出便民举措,市民在拍摄身份证照片时,如果觉得相片不够满意,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要求,重新拍照。
二、身份证照片太丑申请重新办理:市民发现照片太丑,可以在自己带上照片(但符合办证的要求),也可以在公安机关拍摄时,给工作人员提建议,拍得美一些。办理时需要带上户口本、旧身份证、现场采血样本申请办理身份证。
三、居民身份证照片需满足的条件: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居民身份证的照片需满足下列条件:
1、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照片尺寸为32mm×26mm;
2、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3、要求:公民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像素±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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