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管辖权的法院》
一、中级法院:(52个)
北京:(1个)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1个)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1. 重庆:(1个)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 安徽:(1个)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6. 福建:(2个)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广东:(8个)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9. 广西:(1个)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贵州:(1个)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13. 河南:(1个)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4. 黑龙江:(1个)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15. 湖北:(2个)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16. 湖南:(2个)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18. 江苏:(11个)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9. 江西:(2个)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 辽宁:(2个)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1. 内蒙古:(1个)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4. 山东:(5个)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27. 四川:(1个)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8. 新疆:(2个)
兵团分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农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31. 浙江:(9个)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基层法院:(7个)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