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是从2008年2月22号签的合同.明天就要到期了.而且我也不想再续签了.我在百度上问了好多人.合同期满,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答案各不一样.然后我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劳动局滴人也说不得大清楚.大概意思就是说你如果不想要赔偿金滴话.就不用提前一个月.如果你想要赔偿金就要提前一个月.我就跟他说我不想要赔偿金了.但是也有好多人说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滴.把我都弄昏了.我们公司现在马上又要从8小时制度改成12小时.我想问下这算不算是提高我们滴劳动力?算不算是公司违约`?不过这也不关我什么事了`因为我明天就想走`最主要滴问题还是想问下`我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今天我去跟领导说我明天要走`他直接叫我填员工辞职报告.那报告是提前一个月的意思.领导滴意思就是说让我签了后`下个月才走`但是我明天就要走`怎么办`到底要不要提前一个月`麻烦懂劳动法滴朋友详细说一说`谢谢了
我们公司给员工配了饭卡`我饭卡里有2000多块钱`必须要员工辞职的时候才会退钱`所以我才会关心这个问题`不然我直接走人了`哪需要这么麻烦`郁闷`还有就是员工滴衣服`我们整整发了差不多十件衣服`合同期满好像不扣衣服钱吧
合同期满是不需要提前打报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如果不涉及人事档案调动,当天就可以自动辞职了。如需调动人事档案,就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至于提前打报告的情况,是在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违约,且不想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做出的规避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合同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在前提是工作生产并不特殊,且劳动行政部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如果他要提高劳动时间从八小时提高到十二小时,不但违约而且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
合同期满是不需要的。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在到期前一个月与你协商续签事宜,若决定到期不予续签,应当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