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可以委托别人去吗?

如题所述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招标,就是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委托招标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

其中,招标人为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受托人。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意义在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以双方约定的代理权限为限,招标人因此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委托招标是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按照法定的自愿原则自愿选择的结果,法律对合法的委托招标予以保护。为此,《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扩展资料:

基本程序

(一)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对业内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情况选择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受托人。

(二)招标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委托招标的代理协议,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工作对象和工作方法、职权范围、服务标准、违约责任以及其它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在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组织招标的过程中,招标人可以依法在不影响受托人工作的前提下,对受托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存在违法或者违约的行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立即予以更正或停止。如果该违法或违约行为对招标人产生了损害后果,招标人还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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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8
可以不委托代理,也可以自己进行。
《招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转让代理业务。”
根据这两个法条的规定,个人理解是:如果这个转代理(或称复代理)经过业主单位的书面同意,应当是一种合法行为。
关于这个案例的处理,要把握三个原则:一、要有业主单位的书面同意;二转代理(复代理)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代理范围、权限、权利和义务;三、转代理的权限,不能超过甲公司和业主单位签订的原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即如果原合同是部分代理合同,只能就代理部分进行转让;如果原合同是全权代理合同,既可以进行代理权的全权转让,也可以进行代理权的部分转让。
第2个回答  2021-04-14
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