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具体内容如下,电大考试

案例分析:赵四与张大因合伏经营一家餐厅,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2017年赵四向法院起诉 要求退回自己出资的26万元,且分成合伙经营所得利润7万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经赵四 的要求,向张大提出调解,张大表示同意,但法院进行调解的当天张大有事,而让其要刘氏到法 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时,赵四签收了调解书。张大则 表示只同意部分调解内容,拒绝签收,送达人员把该调解书放在张大家,选达回证上记载为留 置送达,2个月后赵四以张大不履行调解协议为由向法院中请强制执行 请回答 (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 (2)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张大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3)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以上程序才正确?

1.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且双方对调节内容无异议后才签字
2.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3.首先应该另选时间,在双方都在的前提下组织调解,其次调解书在一方拒收后,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而不是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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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6
一般就是几个名词解释 几个选择题 还有几道简答题还有论述题 有时候可能是论述题二选一什么的 题型是这样的 函授和非函授都挺好过的 一般去上课了就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