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来西亚回国带的东西需要交税吗

如题所述

马来西亚回国带的东西是需要交关税的。

关税包括:

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混合关税: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

选择关税: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滑动关税: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因此从马来西亚回国带的东西是需要交关税的。

扩展资料:

关税税率:

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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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2
  超过一千块是要收税的。
  关税,这是海外购物买家关注度非常高的问题,特别是化妆品税率50%吓坏了多少人啊,一般的物品税率10-20-30%差不多了,先看看新政是怎么说的:
中国海关总署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颁布2010年第43号公告,并于2010年9月1日生效:
1、取消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可享部分税额免征的规定,而对个人邮递进境物品增加了免税限额规定。即除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含50元)的个人邮递进境物品,可免征税款外,其余的进境个人邮递物品皆需按照税则征税。
2、个人寄自或寄往台湾地区的物品,每次申报价值的限定降低为人民币800元,而非原先设定的人民币1000元。
3、海关加强对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申报价值的管理,超出以下规定限值的需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①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800元;
②个人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
海关没以前的松了,征税的几率提高了一些,但是大家记住,无论怎么严,个人买东西一定不会被封死,否则咱们没意见外国佬也会有意见的,怎么可能只卖出东西不能买东西进来,哈哈。
  海关在判断包裹数量是否合理自用的时候没什么绝对标准,同样3件衣服,可以说是全家一起自用穿,也可以说一个人穿不了那么多,说白了就是海关判断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只能自己来控制了,这是学习来的经验总结:
(1)包裹如实申报价值,价值超出1000人民币的包裹,如果不是单件的就分开多单发货,运费成本高些但是比较稳当。
(2)包裹如实申报品名,技巧就在于尽量不要在一个包裹里面放相同的东西,或者是相同东西有多件的,否则一看就知道是超出合理自用范围,尽量东西混搭的放一个包裹,这样品名申报的时候可以多品名,如果单一品名被查验几率会比较大些。
(3)包裹的重量最好控制小一点,海关查验后有放行的,有征税的,也有退运和其他情况,这些费用都是自己掏的,快递公司如果不负责任的话直接发货吃亏的是自己。
(4)收件地址经常更换,不要一直用相同地址和收件人电话,比如换一条路或者换个小区,是在只有一个地址的就隔开发货,前面包裹清关后,后面相同地址的包裹再发出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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