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构成诽谤?

因我属于A公司的员工,但我的人事档案及工作关系都在A公司上级B单位,从法律上讲,我是B单位(事业单位)的员工,属于被派遣到A公司的员工。
2007年我所在人事单位B,根据A公司的意见,对我做了开除处理,开除理由是“造成了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经我起诉,法院判决撤销了B单位对我的处分决定,但随后2008年12月B单位又根据A公司的意见,对我做了辞退处理。因是人事单位,我已经向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上诉。目前还在等待中。

实际情况是,因为我个A单位领导的个人利益问题,而被屡屡打击排挤,实际上我要调查“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却发现处处受阻,而这又不是事实。

对于A公司的这种行为,我应该如何维权?因A公司问题,导致我在B单位损失非常大。我是否可以因B单位给我的“开除处分”及后来的“辞退处理”起诉A公司诽谤?2007年B单位给我做的开除处分作为起诉证据是否已经超过了实效?2008年12月份测辞退处理是否可以作为起诉证据?

我因为个人经济力量的问题,没有请律师,所以向大家求助。对于上述情况整体而言是否有更好的整体策略。非常感谢大家的指点。

广东胡律师:

1、对于A公司的这种行为,你要维权首要是要找到单位对你进行诽谤源头--说你造成单位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当然你要去调查单位是会阻碍你的,这个必须得你自己利用一些非常手段去;

2、你这个情况从目前来说并不属于诽谤,因为你并没有证据来反驳单位所说的理由,你只有以B单位给我的“开除处分”及后来的“辞退处理”这两个因素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

3、不过很可惜,07年到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2008年12月份测辞退处理也已过诉讼时效。

你现在这个情况不管怎样还是得专业的法律人士跟你去维权,因为从你目前来说的情况我并并没法看出单位有诽谤的行为,只能说你们之间是劳动纠纷。

你现在最关键是要去找证据反驳单位,你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

不过从我多年对于劳动纠纷的处理,你的情况应该是得罪了单位某些领导,单位领导给你穿了小鞋,找个理由辞退你而已,你第一时间应该是去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纠结什么“诽谤罪”,诽谤罪这个是很难诉讼找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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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3
这个告诽谤不太可能,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
第2个回答  2010-02-23
你可以起诉A公司,但根据我国法律起诉依据不是诽谤而应当是A公司侵犯了你的名誉权,这是一种典型的民事侵权诉讼。具体内容可参考民法中名誉权相关条文。
证据不存在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针对诉讼本身而言,也就是你权利受侵犯的时间和你行使权利的时间是否距诉讼时间很久远。你的情况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对于证据,你可以向法院提交任何你认为可以证明你权利受到侵害的文件作为证据,至于法院怎样认定你提交的证据,那是法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