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的个人、企业单位申请屠宰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需要到该区域的工商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带上相关的资料在作息时间内到以下地址前往申请办理相关的业务。
临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临夏市解放路106号。
申请办理屠宰场的流程:
第一步:
1、在市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向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县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2、应当向县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乡(镇)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
3、有关资料应包括:
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出资人身份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有关证明资料;设备设施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
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20个工作日内,会同畜牧兽医、环保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1、在市城区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在县城区或乡镇设置定点屠宰厂(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书面征求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步:
涉及新建厂(场)建筑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还需向当地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第四步: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完成后,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书面验收申请,会同畜牧兽医、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告和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步:
申请单位或个人凭定点屠宰证书分别到工商、卫生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营业。
临夏屠宰场营业执照办理地址如下图:
个体户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如下: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
2、受理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不通过的,发放不予核准通知书。
4、审核通过后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赋码后,打印核准通知书。
6、向税务机关传输开业信息,并向质检部门传输相关信息。
7、进行双告知。
8、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发照。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 附件3 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流程
参考网站地址: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27079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