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栋房子是1976年左右修建的,当时土地没有具体分到户。从公路上有一条路通往我家房子,路修好后马车都能通过,这条路仅有我家使用,其他人偶而使用是到荒山上。1980年左右土地分下户,我家那条路的周围有一些树,被分给了另一个村民组的村民。后来因为国家修建公路,占用了林地和一部分道路,使我家通行的道路变得较小,但仍可通行。因那条路地处大路边,现在那条路旁原涉及的四户人家想要占用建房。
请问:1、这四户人家可以主张已经没有树木的林地权利吗?
2、如果这四户人家要建房,并且让我家另外走一条路,或者是占用我家道路,让我家从他家房屋上通过,我们可以不同意吗?
3、对这条路,因为是没有分到户之前就已经使用。我家能否占用这条路申请建房?我家对这条路的权利是怎样的?
谢谢律师帮我解答,现在对方四户中有一户到到法院告,我怎么应诉才好?
建房是排在次要的位置,现在关键是道路的权属问题。无论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感谢二楼的回复,但这条路是从公路专门通向我家房屋的路,也是集体时期我家自己开挖的路,并不是公共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