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我单位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工人违反车间操作规程,造成伤到手筋后,到医院做手术(单位已全部承担所有费用),现已治疗好后无很大的后遗症,可以工作,请问,现在这位工人找我单位要求赔偿,请问合理吗?如需赔偿,我公司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单位需要对工人进行赔偿。

上工伤保险,可以走工伤认定程序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

扩展资料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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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1
1.应当赔偿:
依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违反操作规程所受伤害仍应认定为工伤。

2.关于降低损失:
如果已经上过工伤保险,可以走工伤认定程序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
如果未上工伤保险,建议先结合相关规定计算出应赔偿金额,再与工人协商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9-25
可以翻看国家赔偿法查阅相关赔偿内容的给付标准,如果没有的可以查看国家劳动法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的赔偿标准细则内容查看了解,如果还是没有相关内容可以向法院提请企业单位职工工伤伤害赔付的申请赔偿官司,由法院予以定夺工伤事故发生以后可能需要企业单位承担责任的部分赔偿数额,还可以咨询国家赔偿法专业律师或者国家劳动法专业律师以及劳动仲裁审理员予以询问工伤赔偿责任具体划分的赔偿数额,具你的描述如果属于企业单位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并且导致自身伤残发生的一般工伤事故发生责任人已经占工伤事故责任的50%以上责任了,还有50%责任一般是查看企业单位用人是否是拥有相关操作证人员才入职的,如果没有相关操作证入职的企业单位用人责任占50%责任,如果有操作证,或者其它国家认可的各类证书的,无法胜任相关工作岗位工作的一般责任追究到相关院校和相关证书出来的培训学校认定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1-12
工伤不是过错责任,只要员工不是故意的,即使违反操作规范,存在大意,也是工伤,公司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该员工有工伤保险,直接报销好了,如果没有,各企业也有一些违规的做法,不好说了。呵。

还是和他协商吧。
第4个回答  2010-01-12
《工伤保险条例》实行行为人过失免责,这是国际劳工组织通用规则。